已談妥借錢事宜,如何辦理抵押權設定?應備那些文件?
解答
土地所有權人與銀行、金融機構或私人,於訂立抵押權設定書面契約後,應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辦抵押權設定登記,應檢附之文件如下:
1.登記申請書。
2.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、副本。
3.權利書狀。
4.身分證明文件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)。
5.義務人印鑑證明,印鑑證明書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內核發者為限。(抵押權人為銀行、金融機構者,義務人免附印鑑證明)
1.登記申請書。
2.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、副本。
3.權利書狀。
4.身分證明文件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)。
5.義務人印鑑證明,印鑑證明書以登記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內核發者為限。(抵押權人為銀行、金融機構者,義務人免附印鑑證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