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所有權狀移轉登記,應於訂立契約後多少時間內申辦登記,如逾期辦理有何處罰規定?
解答
一、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,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訂立契約之日起一個月內申辦登記。
二、申請逾期者,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。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。
〈土地法第七十三條 〉
二、申請逾期者,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。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。
〈土地法第七十三條 〉